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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明年底 浙江部分高速公路將差異化收費

[ 浙江 ]    
2024
08-28
09:29

優(yōu)惠政策實施時間

暫定至2025年12月31日

近日,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(fā)布《關于部分高速公路實施差異化收費有關事項的復函》,同意有關高速公路實施差異化收費政策,對符合條件的車輛予以通行費優(yōu)惠。

在這一政策落地實施后,部分高速公路將免收通行費。

如對從臺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費站出高速公路的所有車輛,免收臺金高速公路東延臺州市區(qū)連接線通行費。

對僅行駛臺金高速臨海城南收費站至沿江互通收費站路段(含臺金高速公路東延臺州市區(qū)連接線),進出均在臨海城南、沿江收費站,且使用ETC記賬卡的浙J牌照1類客車免收通行費。

對僅行駛臺金高速仙居城關收費站至仙居下各收費站路段,且使用ETC記賬卡的1類客車,免收通行費。

除了完全免收通行費的路段外,還有一些道路也將減少部分通行費。

例如,對經(jīng)過諸永高速溫州北收費站僅往返溫州市區(qū)至羅東街道(不進出高速公路網(wǎng)),且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(ETC)的所有車輛按省政府批復收費標準的6折收費。

對僅行駛金麗溫高速公路仰義互通至機場樞紐、甬莞高速公路靈昆互通至金海湖互通段,進出均在仰義、溫州西、婁橋、溫州南、瑤溪、機場西、機場、靈昆、金海湖收費站,且使用ETC記賬卡的浙C牌照1類客車,通行費(含車次費) 按省政府批復收費標準的5折收費。

此外,經(jīng)諸永高速溫州北收費站僅往返溫州市區(qū)至羅東街道(不進出高速公路網(wǎng))項目通行費差額部分由業(yè)主單位承擔,其他項目通行費差額部分,根據(jù)運營補助協(xié)議由相關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和企業(yè)予以補償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項目優(yōu)惠政策實施時間暫定至2025年12月31日,具體起始時間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、浙江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、浙江省財政廳確定并公布。優(yōu)惠政策實施期間,如國家和省有新的要求,則作相應調(diào)整。



來源:每日商報  

作者:見習記者 顧帥辰  

編輯:程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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